證券界反對 核數師「異議」即停牌

香港交易所(00388)打擊「殼股」活動最新一招,是建議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遭核數師評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就必須即時停牌,有關諮詢期周五結束,市場普遍反對,認為停牌有損小股東利益。

無法離場 對散戶不公道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理想做法是編配一個代號予帳目有疑問的公司,讓投資者知道,然後再給予時間公司與核數師商討如何改善,不應即時停牌。

證券業協會主席張為國亦不贊成該建議,認為停牌對投資者不公道,因不能離場,儼如懲罰投資者。公司應在披露後盡快復牌,短則半天,最長為兩日,讓投資者自行決定。

他又指,公司除牌後不用再遵守上市規則,不用發公告,投資者反而蒙在鼓裏。不再上市後,股份不再存放於中央結算,經紀行仍要寄單據予客戶,加重負擔,建議交易所應成立場外交易平台,給除牌股份每日競價。

此外,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表示,建議是打擊「殼股」活動其中一招,個人認為現時上市公司未能刊發業績要停牌,故若「無法表示意見」需停牌是無可厚非。不過,現時有快速除牌機制,即主板持續停牌十八個月要除牌,財務會計問題是需要時間改善,十八個月未必足夠,加上「無法表示意見」不代表公司出事,故建議給予較長時間,如連續兩年「無法表示意見」才需停牌,容許公司有足夠時間處理問題,小股東亦有時間作出投資決定。

他續指,目前市況波動、內地資金緊張,如未來一、兩年情況持續,預期公司帳目有「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機會較多,「經濟唔好,原本小問題都變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