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再度出招,建議規定上市公司如果發布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財務報表必須停牌,諮詢期兩個月,於十一月三十日結束。
以一七年財政年度計,共43家發行人刊發附有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報表,其中有24家已至少連續兩年出現這情況。當中有17家涉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另外7家涉及資產評估及是否可收回預付款或應收款問題。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戴林瀚指,財務報表附有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說明財務報表可能有重大及廣泛的失實陳述。該建議旨在提高上市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的質量和可信度,保障投資者。該所亦希望鼓勵發行人盡快與核數師解決審計上的問題。
根據建議,發行人被停牌,就必須採取行動解決導致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發出否定意見問題,以重新符合《上市規則》的要求及復牌。按《上市規則》,港交所可將連續停牌滿18個月的主板發行人除牌,而創業板則是12個月。
有關建議將適用於上市發行人於明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的初步業績公告。同時建議將不適用於附帶核數師發出之保留意見或包含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表。
會計界指,無法表示意見屬有保留意見中最嚴重情況,但對港交所有關建議有保留,若公司停牌,將很難復牌,因「補救期」很短,主板僅18個月,很難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