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是於一九八九年由G7各國代表在法國會議同意成立的跨政府組織,成立目的是制訂及促進各國及國際有關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政策。
FATF公布打擊清洗黑錢40項建議,及打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9項特別建議,為全球最重要的反洗黑錢組織之一。
FATF成員現包括全球35個主要金融中心及兩個區域組織代表。香港自一九九一年起一直是FATF成員,並遵守該組織所提出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全部建議。FATF於今年第四季對香港進行第四輪相互評核實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