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打擊殼股須把握尺度

聯交所為維持市場質素,打擊「殼股」活動,早前就建議修訂《上市規則》有關借殼上市、持續上市準則條文進行諮詢。殼股活動有機會損害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影響香港股票市場的質素及聲譽,香港會計師公會因此原則上認同聯交所加強監管的方向,惟要留意有關修訂的程度是否過嚴,以免打擊業務規模較小、新經濟型或財困公司的生存空間。

要顧及細企和財困公司

今次諮詢建議將相關指引納入《上市規則》範疇,並提出措施以加強打擊殼股活動。公會大致認同聯交所對防止上市公司繞過正常掛牌程序,透過殼股活動或反收購方式將資產上市而引入的建議及措施。

聯交所也針對「養殼」情況,建議日後上市公司須有足夠的實質業務運作,並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維持上市地位。在將「極端交易」規定納入《上市規則》的建議中,發行人須一直經營規模龐大(一般包括年收入或資產總值10億港元或以上)的主營業務。

公會的看法是,由於新經濟型公司(包括生物科技公司)的成就不單以資產或收入釐定,而其創新能力較其資產規模或收入也不容輕看,因此聯交所上述建議或許過嚴。此舉措亦可能窒礙業務規模較小的上市公司進行併購來擴張業務。公會認為,聯交所進行評估時宜考慮個別公司的特性和情況,而非以特定規模作為單一指引。

聯交所亦要考慮陷於財困的上市公司。修訂的反收購規則提出納入「建議交易」,將「建議交易」視為一連串收購內。公會認為,對於正進行臨時清盤的上市公司,「建議交易」或有助其避過結業,但如交易未落實前已面對該規則的阻力,或會減低股東取回投資的機會。

總括而言,公會認為聯交所在不限制企業的實質業務發展及重組的前提下,加強打擊殼股活動,將有助維持香港市場聲譽及上市公司質素。

香港會計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