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得不能倒」 美金融改革補鑊

美國九十年代末放寬金融監管,被指是金融海嘯爆發的元兇,華府在海嘯後,除向涉及不當銷售金融產品的銀行提出訴訟和罰款外,亦着手亡羊補牢,一○年推出《多德─法蘭克金融改革法案》(Dodd-Frank Act),內容長達二千三百頁,以堵塞監管漏洞,也避免納稅人再為打救金融機構埋單。

雷曼兄弟因華府無法打救而破產,引發市場骨牌效應,按金改法案,聯邦政府擁有把金融機構接管及清盤的權力(Orderly Liquidation Authority或OLA),聯儲局亦獲授予監管銀行的更大權力。

針對「大得不能倒」的問題,被列入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sifi)的銀行,需要進行年度壓力測試,「肥佬」銀行將限制派息及回購股份,並要求銀行制訂俗稱「遺囑」(living wills)的危機應急計劃。至於沃爾克規則(Volcker Rule)就限制銀行進行坐盤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以免受華府擔保的銀行存款蒙受潛在高風險投資影響。此外,華府一一年成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收緊按揭借貸和信用卡的監管。

特朗普上場 監管或放寬

不過,隨着經濟復甦,以及主張放鬆監管以提振增長的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再次放寬金融監管的呼聲又再抬頭。

事實上,嚴苛的監管增加了信貸的成本,並會抑制經濟增長。花旗估計,全球大型銀行應付合規(compliance)要求的人手較以往增加一倍,每年開支達二千七百億美元,相當於一成營運開支。

經過十五個月醞釀,特朗普今年五月底簽署《多德─法蘭克》金改法案首次重大修訂,包括放寬納入sifi的資產門檻,由五百億美元上調至二千五百億美元,料有利中小銀行併購和擴張業務,並可削減合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