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公司須披露受益人貢獻

香港交易所(00388)表示,自從今年四月底推出新上市制度,接納「同股不同權」(WVR)等公司上市後,市場提出的查詢亦有所增多。該所強調,擬採用WVR的公司,須詳細解釋其業務運作與業內傳統運作模式有何不同,能令其從同業中脫穎而出;也要解釋有關研發為公司創造了甚麼價值等。

需提供研發開支金額

港交所周五刊發常見問題協助有意根據新制度申請上市的公司及其專業顧問。就研發方面,WVR申請人需要提供其業績紀錄期的研發開支金額。同時,僅僅提供專利及商標名單並不足以證明公司符合創新公司的特點,還應解釋其知識產權如何助其取得業務成功。

港交所規定WVR受益人需對公司的業務增長有貢獻,該所強調,僅表明受益人的身份及將會是董事並不足夠,應清楚披露受益人的職責,並說明其知識及技巧如何有助公司業務增長等。

至於沒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該所指,有關上市文件應將核心產品所有已完成臨床測試的安全性及功效持久性數據作充分披露。同時,只要公司符合有關公眾持股量的額外規定,其任何現有股東可以在公司首次公開招股活動中進一步認購股份,如持股量佔公司少於10%的現有股東,可以基石投資者或承配人的身份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

不過,港交所指,若收入及盈利符合主板規則第8.05條有關業績紀錄規定的生科公司,不可根據新章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