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企業債務違約增加之際,內地信貸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大公評級)被監管機構處罰,禁止其債務及證券評級業務一年,並需更換高級管理層。
內地債市自律機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周五發通告指,大公評級為受評企業提供諮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背離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獨立原則,對市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更在調查過程中提供虛假表述及不實訊息的相關資料。
中國證監會發言人常德鵬更披露大公評級四大違規事件,包括內部管理混亂,其次是為多家發行人提供服務時展開諮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以及委員資格不符合要求,最後是部分評級項目底稿缺失。
上述監管機構均對大公評級作出處罰,並要求該公司在限期內整頓改革。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強調,信用評級機構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應有作用,若直接為受評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嚴重背離獨立原則,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則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