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7招收緊券商孖展

香港證監會就收緊證券行孖展借貸正式諮詢市場意見,建議就七個主要風險監控範疇提供定性的指引及基準,包括規定經紀行須設立孖展貸款總額上限,並設立孖展貸款總額相對於資本的倍數,諮詢截止日期為今年十月十八日。分析認為,有關建議對中資券商影響最大。

貸款總額11年急增九倍

證監會指,○六年十二月底至一七年底,經紀行孖展貸款總額增約九倍至2,060億元,惟期間出現貸款質素惡化,以單一抵押品作擔保的孖展貸款比重大增;非恒生指數或國企指數成分股的抵押股份,以及被大量質押的股票於孖展抵押品中的比重俱有所增加。又注意到多家經紀行借孖展「似乎過於進取及風險監控力度不足」,威脅自身財務穩定,萬一倒閉恐影響市場穩健及公眾對經紀行業的信心。

為此,證監會建議限制有提供孖展服務經紀行的槓桿風險,規定經紀行須在顧及所有相關因素,如本身流動資金狀況及孖展客戶的風險狀況等之後,設立孖展貸款總額上限。此外,該會又建議設立「保證金貸款總額相對於資本的倍數」的定量基準,以判斷經紀行的孖展貸款總額相對於其資本額是否過高,並透露曾參考內地及新加坡的規定,現諮詢市場兩至五倍內甚麼水平較合適。

該會亦針對單一客戶的孖展,建議券商審慎為個別或一組關連客戶設定信貸限額,確保其有足夠財務能力,並確保得到嚴格執行。

需時適應 六個月過渡期

另方面,證監會建議規定券商設定審慎的抵押品集中風險限額,避免在單一證券,又或於架構、業務或股價等高度關連證券累積過大風險,限額應至少每年檢視。該會同時建議規定券商借予任何個別或一組關連客戶的合計孖展額,不應超過股東資金某個百分比,而設立客戶集中風險限額時須考慮其流動資金等因素。

除此之外,該會又建議券商最少每年檢討抵押品扣減率一次,並應不再向清繳保證金紀錄欠佳,或未償還保證金貸款已超過相關抵押品市值的客戶給予追收孖展通知的寬免。證監會又表示,業界可能需要在建議定稿之後更新其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因此建議給予業界六個月過渡期。

香港證券業協會永遠名譽會長繆英源認為,證監會只是「要求有幾大個頭戴幾大頂帽」,不算太嚴苛,大部分券商經過多次股災洗禮已經相當穩陣,惟會對個別中資券商有較大影響。

業界:最重要自律控風險

中資背景券商中,母公司受中國證監會監管的風險比較可控,但他稱,近年開業最多、內地上市公司或投資者背景的券商,對某類股份孖展特別進取,或會利用內地母公司取得的抵押融資再積極借貸,證監會擔心他們「輸唔起」。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認為,證監會今次是希望提高券商風險管理的意識,而非要改變他們的業務,預期只會對近期借出孖展較為進取的券商有影響。儘管孖展貸款總額相對資本比重設於四至五倍最好,但更重要是券商自律,降低某證券或某客戶的孖展集中風險,「有股票被人斬倉,一日股價跌幾成好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嘅聲譽」,亦相信六個月過渡期內,券商會與過度借貸的客戶洽商解決。

耀才證券行政總裁許繹彬認為,證監會今次諮詢相信主要針對個別過度借出孖展額的本地小型券商或中資券商。他又說,部分小型券商業務側重在極少數客戶身上,孖展借到盡,容易存在風險,促使證監會要出手作出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