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交易所(00388)要求公司分拆業務上市時提供股份「保證配額」予母公司股東,但A+H股公司分拆時卻往往未能向股東提供「保證配額」。市場人士指出,為免造成「不對稱」,製造「中港矛盾」,加上有關規定是多年前制訂,已追不上時代發展,亦沒實際作用,建議應取消有關規定。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市場意見,該所一直聆聽市場意見,並不時因應市場變化審視上市規則,有需要時會作檢討。
現時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就公司分拆,上市委員會要求母公司向其股東提供保證,使他們能獲得新公司股份的權利,方式包括讓他們優先申購股份。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保證配額」規定已是多年前制定,「當時原意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將好嘢分拆,原股東無嘢揸手,但分拆後上市公司仍持有75%股權,有何損失?」。而且「保證配額」的數量由公司決定,實際分配數量一般是「少得可憐」,故規則沒有實際作用。
再者,愈來愈多的A+H股公司分拆,它們未能向股東提供「保證配額」,為免造成「不對等」,他認為應取消有關規定。「舉個例,中國平安(02318)分拆平安好醫生(01833)上市,平安H股股東就沒有保證配額,但騰訊(00700)分拆閱文(00772)時,騰訊股東就有保證配額,並不對等!」
中國平安分拆平安好醫生上市,基於中國法律限制,未能向A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僅能向H股股東提供,惟有關安排需獲股東會批准。最後議案因未能獲A股股東通過,故中國平安最終沒有向任何股東就平安好醫生上市提供「保證配額」。
據了解,中國平安有關方面也認為有關規則過時,因為在「同股同權」原則下,既然A股股東沒有「保證配額」,也不應向H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但礙於有關規定,需要召開股東會讓A、H股股東就是否向H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投票,但很明顯A股股東不會贊成H股股東有「保證配額」,認為要召開有關股東會是「浪費時間、勞民傷財」。再者,中國平安未來還有多個業務分拆,認為有關規定有檢討空間。
有熟悉新股市場人士亦指,如果A+H股公司分拆時沒有「保證配額」,為公平起見,其他在港上市公司分拆都應一視同仁,取消有關規定。他續指,現時因沒有「新股通」,A股股東不能參與本港新股;相反,如有「新股通」,A、H股股東就齊齊有「保證配額」,故認為港交所應向內地推銷「新股通」不是全益香港,也可惠及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