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有關「同股不同權」規則的諮詢文件最快本月出台。據了解,由於香港的投資者基礎與美國市場是完全以披露為本不相同,故在港須引入更多規範性規則以保障投資者,擬施加多項企業管治要求,部分更屬「強制性」,例如建議強制要求「同股不同權」的公司設立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企業管治委員會。
港交所早前表示希望本季就有關規則修訂進行諮詢,據悉港交所的目標是在本月內出台,但因本月廿八日港交所公布年度業績,以及政府公布財政預算案,故估計最快有可能於廿八日前出台,但最後仍有待確定。
是次「同股不同權」規則諮詢文件的大方向是在去年十二月中公布的「創新板」諮詢總結基礎上,詳細闡述更多建議修訂規則的要求。當中,針對企業管治方面,將會加強企業管治要求,部分要求更屬「強制性」,如建議必須成立企業管治委員會,並對委員會的組成有所要求,必須是由獨立非執董組成,以確保公司的營運及管理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這些「強制性」要求,現時並不適用於非「同股不同權」公司。
其他建議額外施加的企業管治要求將「有多無少」,例如預期獨立董事在某些事項上的主動性,可能會較現時有更高要求。其他要求還包括在獨立非執董的數目及加強披露方面等。由於市場非常關注香港在引入「同股不同權」公司後的企業管治問題,故港交所盡量會在市場發展、投資者保障及企業管治方面作出平衡。
此外,有市場人士指出,現時已接獲很多創新型及生物科技公司的查詢,例如是否符合上市資格及如何準備上市申請等,並有意成為首批上市的申請人。
市傳一家備受注目的新經濟公司本擬於今年九月才遞交上市申請,但有關方面想「打響頭炮」,已極力游說該公司考慮提早在六月入表,冀成為首批上市的「同股不同權」公司。
據了解,「同股不同權」規則實施前,港交所沒有相關機制接受公司的正式上市申請,但當規則的諮詢文件出台時,市場會對規則的建議修訂有更清楚藍圖,港交所亦可與潛在申請人展開不正式討論,即相等於現時的上市前查詢,解答有關問題,惟不屬事先審批程序。
根據港交所早前提出的時間表,「同股不同權」規則諮詢期約六至八周,並爭取在六月初推出諮詢總結,六月底後新經濟公司就可以按新規則申請上市及在秋季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