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先算」礙旅遊保險索賠

現時購買旅遊保險很方便,保障範圍亦廣,但萬一有意外發生,以下幾點必須注意,否則可能會影響理賠結果。現以三個常見的賠償範圍解釋:一)醫療保障:如需要回港醫治,必須先在當地接受西醫診斷及索取診斷證明文件。如果沒有當地醫生證明,回港後的醫療費用便很難證明是在旅遊保險生效期間發生引致。這問題通常出現在旅途中受保人因意外跌倒,但傷勢又不太嚴重,為了不影響行程,沒有在當地即時接受治療並計劃回港後才接受醫治。

二)財物保障:如有財物損失,必須盡快(例如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或相關機構備案及索取報告,例如在大型樂園遺失財物,向樂園報失及索取報失記錄。如果此旅遊有找換外幣,最好保存相關收據,因萬一遺失現金,亦多一份額外有證明,證明受保人當時持有這筆現金。

善用支援熱線尋求協助

三)個人責任保障:旅遊時如果引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而需要賠償,應立即致電保險單張上的支援熱線尋求協助,保險公司會告訴你如何處理。未獲保險公司同意前,不要向他人承認責任或承諾作出賠償,因這會影響保險公司的賠償決定。

總括而言,任何索償都需要當地相關機構,例如警方、醫院、航空公司、酒店、旅行社等的書面證明。另每份保單也有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電話,有需要便應致電他們尋求協助。如果當時忘記保單號碼也沒有問題,只要提供申請保險時的證件編號,緊急支援機構亦能根據記錄提供協助。

勝利保險行政總裁 黃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