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嚴禁「向下炒」

香港證監會加強「打老虎」行動,香港交易所(00388)同樣無放軟手腳,今年九月刊發嚴管上市公司供股合股諮詢文件,並建議設立自動除牌機制,冀以新招嚴打「向下炒」及加快殲滅「殭屍股」,建議的諮詢期已於十一月二十四日結束,惟市場爭議不斷,料短期未必見太大進展。

根據港交所今年九月刊發的諮詢文件,該所建議禁止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活動。同時,亦建議設立自動除牌機制,主板股份持續停牌最多兩年便要除牌,創業板股份停牌最多一年亦要除牌;並建議取消現行三階段各六個月的除牌程序,改為引入更快速程序,甚至可在適當情況下「即時」將公司「DQ」。

支持一方認為近年「向下炒」活動嚴重,有需要堵塞漏洞;但反對一方則認為,現時港交所及證監會已有行政手段作出限制,不用再「一刀切」禁止具高度攤薄效應的集資活動,而自動除牌機制亦可能有損小股民利益。

出辣招限制攤薄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王國安早前便指,「現時很多公司又合(股)又拆,又大比例供股,小股東唔供,大股東要晒,嚴重攤薄小股東權益,實在非常離譜,有需要堵塞漏洞,定番條底線!」對於港交所建議禁止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活動,他指,對於百分比界線沒有很大意見,只表示:「一定要辣,如果唔辣,出招嚟做乜?」寧願之後再放寬。

至於公司持續停牌一段時間會自動除牌,王國安認為,公司一定是有問題才會長期停牌,「主板停牌最多兩年、創業板停牌最多一年便要除牌,可以接受,都有足夠時間。沒理由要四、五年才除牌,要殺一儆百!」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亦認同,港交所禁止連年供股集資、卻無業績成效的上市公司「向下炒」的建議,方向是正確,理論上可加強保障小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