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谷租市調控 供應結構須正視

內地提出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之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提到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實施差異化的調控策略。理論上,拓展租賃住房市場,有助應付住屋需求,並帶動人口流動,對地方財政、房企回報亦有影響。然而,除投資者須密切留意相關政策成效之外,有關部門亦宜嚴防企業以配合新措施為名,謀取金融資本加大槓桿的風險。

內地商品房樓價已累積相當升幅,但租金卻始終未能趕上,投資物業租金回報低得不合理。購買物業坐享地價升值最有利時間暫告一段落,有人無屋住,有屋無人住,供應結構問題令樓市失去方向。

中央今年鼓勵發展租賃物業市場,建設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一則可以增加公共房屋和租賃房屋的數量,平衡商品房的佔比;二則一線城市樓價高企,增加租賃選擇未嘗不是一個應付需求的方法,亦可為部分庫存較高的二、三線城市加快清貨,善用土地資源。

今年四月,北京率先採取措施加大租賃住房供應,其後多個大城市陸續出台「租購同權」試點方案。上月底,江蘇省提出保障「租購同權」,估計全國有逾五十個城市發展相關的政策。由於在租賃同權試點政策下,房屋承租人可享受同等的就業、教育、醫療衞生等基本權利,變相增加租樓的吸引力。

隨着城鎮化、二孩政策的推展,內地住屋需求龐大。針對樓價高企的一線地區,租賃並舉雖可紓緩樓價上升的壓力,但實際上只是延後了置業需求,而本可用來建屋的用地卻因此而減少了,二者牽制下,樓價雖難再大升,但亦未必會有太大的下調壓力, 而租賃供應增加對租金的影響,則有待觀察。

在庫存較多的地區,拓展租賃市場也許能吸引人口流動和新產業進駐,加快去庫存速度,惟此須視乎其他如交通、能源等公共配套,更重要當然是項目須得到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此外,房企如何分配資源發展商品房及租賃物業,投資回報和回報期的改變,對財務狀況影響有多大,都是關注的焦點。

在政策主導下加快發展租賃住房市場,有利有弊,畢竟市場有其本身的周期,太多的政策干預未必是好事,尤其須提防讓金融機構一定程度參與租賃住房市場下,企業巧立名目取得新的槓桿資金炒作,如是者則舊的問題未解,卻又產生了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