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有識:同股不同權助港爭IPO

港交所(00388)於上周五收市後公布決定落實改革計劃,包括允許尚未盈利或者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來香港上市、以及引入同股不同權等。

這次改革中最為引人關注的一點,就是證監會此前一直堅持同股同權的條例將得到修改,前因與當年阿里巴巴集團謀求香港上市失敗有莫大關係。在二○一三年九月,證監會拒絕放行阿里巴巴堅持的「合夥人」制度,阿里最終選擇了去美國上市,目前阿里的市值與騰訊控股(00700)可謂旗鼓相當。

亡羊補牢未為晚,錯失阿里,改革主板規則有利未來爭取尚未上市的小米、陸金所和螞蟻金服等企業來港。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具體要求為,須是「新經濟股」,且上市市值至少100億元,而且有10億元收入;若市值達400億元,則不設收入要求。建議亦限制每股特殊股份最多擁有十股投票權,並不得轉讓。

成港交所催化劑

另外,亦會放寬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來港作第二上市,而第二上市則可擁有每股多過十股投票權,意味阿里及京東等科網巨擘,亦可不作架構重組,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

港交所預期明年第一季就《上市規則》的建議修訂進行正式諮詢,最快或於明年暑假可迎來首間同股不同權企業。上述改革屬香港股票市場重要里程碑,有助鞏固港交所地位,明年IPO活動有望成為港交所股價的重要催化劑。

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 鄧聲興(作者為獨立股評人,未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