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在創業板上市的飛騰集團,於本周一(九日)已撤回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SFAT)提出的覆核申請,因此原訂在今年十二月七日至八日舉行的正式聆訊已經取消。
飛騰集團是本港首家準新股向SFAT提出覆核,挑戰證監會決定。證監會早前根據《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六條反對飛騰上市,飛騰於九月八日向SFAT提出覆核申請,並已於九月廿五日進行指示聆訊,並排期在十二月進行正式聆訊。
不過,事件卻「峰迴路轉」,飛騰集團突然在本周一撤回覆核申請。證監會發言人承認,飛騰集團已撤回有關早前證監會反對其上市的覆核申請。
飛騰集團為貨櫃服務供應商,於去年十二月首度提交創業板上市申請,有關申請其後「失效」,公司今年六月底再度遞交上市申請。
飛騰的覆核申請引起市場關注,是因為證監會現時改用前置式監管,提早介入新股上市申請,甚至直接反對新股上市等。有意見認為,證監會的前置式監管權力屬「保留權力」,若將保留權力放到最前線,有違當初的立法原意。不過,據悉證監會在調整監管取向前已取得法律意見,認同證監會有權力去執行前置式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