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世界錢進:港人移台申請 去年近7千宗

朗峰國際移民董事劉頌熙指,移民到台灣的方法有兩種,第一是投資移民,申請人需在台灣開設公司,匯入等值600萬元新台幣資金,即可申請居留證,住滿一年且離開台灣不多於30日,即可申請定居證及入籍成為台灣人。當中亦要求沒有犯罪紀錄及通過體檢。

第二種是創業移民,創立公司最低要求為50萬元新台幣,取得創業家簽證後,每年至少要有300萬元新台幣或以上的營業額,滿五年即可入籍成為台灣人。

未成功入籍需交貴稅

劉頌熙表示,一四年以前平均每年只有數百宗申請,但香港發生佔領事件後,申請移民到台灣的人數急增,去年共有近七千宗申請,當中成功以投資移民入籍成為台灣人的個案共有1,086宗。

Mandy在台灣居住及工作九年,但近年才獲永久居民身份。她指,首五年是以工作簽證居留,每次續期要提交報告,闡述如何為公司帶來300萬元新台幣營業額。三年前,她與台男結婚,至今才獲永久居民身份。她指,居留權與永久居民身份的福利相差無幾,未成為台灣人前需繳高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