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加強出擊打違規

香港證監會將及早、直接介入嚴重的上市公司個案。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指,會運用現有《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權力,加強上市公司監管,及早介入新股上市申請的嚴重個案,最嚴重會直接引用條例反對有關公司上市。歐達禮強調,證監會今後將不會再「躲在背後」,而是採取「企得更前」的監管手法。

李小加:兩機構職能不同

香港交易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回應,不認為是因為港交所監管工作做得不好,而令證監會及早直接介入嚴重上市公司個案。李小加認為兩機構的監管職能、責任不同,也有不同的「工具箱」去處理不同的問題,「港交所的武器是哨子、指揮棒、酒精測試機等,可查駕駛執照等。證監會是帶槍的警察,有更多更嚴厲大火力的武器,可搜查,可拘捕」。

以往審批新上市申請,在「雙重存檔」下,證監會會透過港交所向申請人提出問題,但在新監管模式下,若證監會關注的問題涉及《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例如是較嚴重的披露問題及涉公眾利益等事宜,證監會將繞過港交所,直接向申請人提問,要求公司直接向證監會回應。

當證監會有意反對申請人上市,會向申請人發出「反對意向書」,列明關注事項及原因,及給予公司機會回應。如得不到解決,證監會可發出「最後決定通知」,反對申請人上市。

原計劃於本周二上創業板的合寶豐年(08406)日前宣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6(2)條,反對合寶豐年上市。這是自今年一月證監會與港交所,就創業板新上市問題的聯合聲明以來,首家被證監會引用該條例,直接反對上市的創業板公司。

歐達禮透露,證監會今年以來已向3家新股,發出上市「反對意向書」,除了上述一家被證監會引用有關規則第6.2條反對上市外,還有一家已自動撤回上市,另一家則仍未回覆。

被問及新監管模式下,港交所會否被「邊緣化」,歐達禮指出,港交所仍是前線監管機構,執行《上市規則》,包括上市合適性事宜,只是證監會在更嚴重事宜及早介入,亦意味證監會今後將不會再就《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以外事宜向申請人提出意見。

日後料更多勒令停牌

除了新上市外,歐達禮指,新模式亦可套用在已上市公司,如上市後的再集資活動,證監會也可引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 反對公司再集資。同時,也可指令港交所,勒令已上市公司停牌。今年以來已勒令7間公司停牌。歐達禮預見日後將有更多類似例子。

歐達禮又提及上市改革,指正籌備諮詢總結,當中會考慮證監會現正採用的新監管模式。

另有關新板的建議,歐達禮提出六條問題,包括新板是否吸納「同股不同權」(WVR)公司的最好方法、還是WVR只適用於來港第二上市的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