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成金融(01225)罕有於周一晚上發表公告,披露香港證監會「有意」暫停公司股份自周二上午九時起買賣,惟股份昨天早上仍有交易,在開市前已有一宗成交,在開市後五秒亦有六宗成交,五秒後才正式停牌,事件引起市場關注。證監會發言人表示,隆成周一晚上的公告內容不準確,因此在昨日早上指令香港交易所(00388)即時暫停隆成股份買賣。
證監會發言人指,證監會於周一向隆成致函,提出如於周一下午五時前未能回覆證監會提出的一些監管關注,該會有意於周二早上指令公司停牌。公司周一要求證監會將有關回覆期限延期,證監會遂同意將期限延至周二下午五時,如不回覆才有意於本周三早上指令公司停牌。因此,公司於周一所刊發的公告內容不準確,故證監會決定在周二早上指令公司停牌。發言人並補充,有關證監會與公司之間的溝通、信函並不構成內幕消息,按規定是不需要發出公告。
隆成於周一晚發出的公告,只提及證監會向隆成致函指有意根據第8.1條暫停公司股份自周二上午九時起買賣,並沒有提及證監會已同意將有關期限順延,故公告內容並不準確。
公告並指,證監會指公司於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發出其於同年八月十七日宣布之公開發售之通函,有重大失實、不完整或錯誤引導資料,停牌符合投資大眾或公眾之利益。
隆成在停牌前的七宗交易成交價介乎0.12至0.128元,成交股數98.8萬股,成交金額12.62萬元。該股停牌前報0.127元,跌9.28%。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隆成周一晚的公告是公布「內幕消息」,指收到證監會通知「有意」指令停牌。這公告不會導致公司停牌,而公司亦未有申請停牌。港交所在昨早收到證監會通知後,已馬上於九時三十分將公司停牌。停牌前已達成的交易已經成交,故交易仍然有效。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公司的公告有誤導成分,因公司根本不會於周二早上停牌,公司或需負上責任。
有熟悉市場運作人士指, 一般情況下,如證監會有意勒令一家公司停牌,都會先與公司「單聲」,基於公平原則會通知公司,證監會關注甚麼問題,給予期限解答,如解答到便不會停牌,解答不到才停牌。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稱,昨停牌前錄數宗「偷雞」交易不理想,對想出貨但沽不到的人士不公平。
至於證監會昨日是否「太遲」通知港交所導致出現數宗交易?證監會發言人沒有補充。隆成負責人於截稿前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