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檢討重新分配公開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的機制,據悉,是因為近年有數宗個案,由配售部分重新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股份比例引起港交所關注,不過,總的來說個案數量不算很多。
市場人士指出,保薦人因配售部分不足額,重新將股份分配到公開發售部分並不太多,一般來說,重新分配比例也只是由單位數百分比至兩成以下。不過,近年也有新股曾因國際配售不足額而擱置上市,後再捲土重來,改作100%全公開發售上市。
此外,港交所這次建議與現時新股公開發售設有回撥機制並不相同,回撥機制是指當公開發售超購,需從國際配售回撥。上市規則列明,如公開發售的認購倍數超過指定水平,可啟動回撥機制,超購100倍以上,由國際配售回撥予公開發售的水平高達五成。回撥機制是單向制度,如果國際配售超購,不會由公開發售回撥。
金發局一直建議應檢討回撥機制,認為與主要市場比較,回撥機制是香港獨有,建議監管機構應研究超額認購及回撥的比例,及增加回撥機制的彈性,以減少在釐定發行價格時,可能出現扭曲的情況。但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則認為沒有迫切需要,視之為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