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上市公司質素備受關注,據悉,香港交易所(00388)關注到部分新股,當配售部分認購不足時,保薦人將過多股份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故檢討重新分配公開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的機制。港交所建議若公開認購部分出現超額認購,但配售部分認購不足時,發行人從配售部分,分配股份至公開認購部分時的比例須加設「上限」,但仍要進一步諮詢市場意見。
市場人士認為,近年新股質素參差,且市況欠佳,港交所的建議是避免保薦人將太多股份由配售部分撥給散戶,以保障散戶。
現時新股上市,招股書一般列明,在若干情況下,聯席全球協調人可酌情決定重新分配香港公開發售與國際配售之間所提呈發售的股份。簡單來說,即保薦人可酌情決定在公開發售與國際配售之間互撥,「如公開發售超額認購,國際配售不足額,保薦人可從國際配售撥到公開發售,反之亦然,這原則已採用多年。」
不過,據悉,港交所關注到近年有部分新股帳簿管理人在配售部分認購不足時,將大量股份撥給散戶。現時配售部分是「篤手指」,可隨時抽飛,但公開認購部分卻是真金白銀認購,當配售部分認購不足時,大量股份撥去公開認購部分,隨時會令公開認購的散戶「措手不及」,對他們並不公平,尤其是借了孖展的投資者。二來新股發售結構也因此會改變,甚至影響招股價,故港交所建議要設定上限。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去年審議上市部的建議,若公開認購部分出現超額認購,但配售部分認購不足時,發行人可從配售部分分配股份至公開認購部分的股份比例須加設上限,並須在招股章程內清楚披露重新分配機制,及在配發結果公告內披露重新分配的詳情。
上市委員會同意上市部的建議,及認為上市部應與市場參與者進行初步討論。去年十月,上市委員會審議初步討論結果,基於市場參與者看法不一,上市部在落實建議前,需進一步諮詢市場參與者(包括證監會公眾股東權益小組)的看法。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近年新股質素下降,「以往新股有所謂一年的保證期,即上市一年內的業績有番咁上下,但依家一上市就出盈警比比皆是!」同意港交所建議就重新分配機制設定上限,保障散戶。
有熟悉新股市場人士亦指,設定上限就是不想將過多股份分配給散戶,不排除是近年新股問題多多,監管機構也有戒心,擔心公開發售也有人「鑽空子」,「萬一公開發售比例高達100%,很多散戶可能中招」,故建議重新分配時要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