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稅制追不上科技發展

倫敦證券交易所早前表示,已作出金額達四百五十萬鎊的撥備,以應付英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谷歌稅」(Google Tax)。所謂谷歌稅,其實是指跨國企業在不同稅務管轄區內設置子公司,利用複雜的稅務安排,將集團利潤轉到較低稅率的地區,從而達到合法避稅目的。

經營模式惹爭議

谷歌稅其實是對轉移利潤徵收的稅項(Diverted Profit Tax),傳媒稱之為「谷歌稅」,除了因這種稱呼較易被大眾理解之外,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最初制訂有關稅項時,對象主要針對Google和facebook等跨國科技企業,但在商業環球化的今天,除了Google這些跨國科技巨擘之外,其他企業難免也會有不少跨國稅務安排,英國稅局現時擴大徵收谷歌稅,也令其他公司意識到要有所準備,以免給英國稅局殺個措手不及,倫交所就是一個好例子。

英國厲行徵谷歌稅之前,已有不少對互聯網科技公司營商手法的爭議。七年前法國文化部就表示,法國政府應該向互聯網科技公司徵收特別稅項,原因是這些公司在沒有支付費用的情況下,在互聯網上引用法國企業的創意文化、資料找尋來獲利。

這個指控和普通的版權爭議不一樣,因所涉及的是整個國家的創意文化,而不是單一企業的版權爭議。此外,跨國互聯網科技公司往往利用不同地方稅制的差異,將收入轉移到低稅率的地區來「避稅」。經合組織就曾估算過,這些避稅行為令美國和歐洲每年少收數以百億美元計的稅收,在各國政府財政狀況不太理想之際,這些跨國企業的避稅行為更是令各國不滿。

其實與其說是針對互聯網科技公司,倒不如是說現在各國的稅務條例追不上科技的發展,尤其是科技公司的經營模式日新月異,稅務條例自然無法涵蓋所有的商業活動,加上各地立法需時,財雄勢大的跨國互聯網科技公司在少付稅款的誘因下,自然會找尋方法來合法的避稅。

對巨企影響料微

在一些徵稅的灰色地帶上,社會大眾的觀感和稅務專業的判斷可以有很大的落差,所以在推行谷歌稅時,往往是讓社會大眾主觀的感覺這樣是比較公平,但對跨國大企業的實質影響不是想像中那麼大。這些大企業有很多稅務會計專才,儘管谷歌稅令這些企業多繳稅,可是總體稅項仍比估算的低。

展望未來,這種跨國企業稅項的處理上,將會有愈來愈多的爭議,這種爭議在資訊科技公司尤為明顯。除了是科技創新已遠遠拋離稅務法規的改進之外,資訊科技公司獨特的商業模式,更不可能完全為當前的稅務法規所涵蓋。未來稅務法規和商業模式會不停的互相競逐,只是稅務法規往往只能被動地追趕,未來只會有更多不同形式的谷歌稅出現。

蘇偉文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院長,主要研究興趣為國際金融、金融市場及公司管治,在國際著名財務會議及期刊已發表多篇論文,並著有多本作品。

作者:蘇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