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去年十月解釋可利用海外電子認證機構作為跨境開戶的可行方法,不少券商隨即展開「非面對面」網上開戶來吸內地客戶。不過,市場消息透露,部分券商因為夥拍的內地認證機構在發出電子證書前,未有以面對面方式鑑別客戶身份,故暫時未能符合相關要求,券商需要調整做法,必須採用以面對面的方式發出電子證書,才能開展有關網上開戶業務。
據了解,證監會絕非叫停券商利用電子認證作跨境開戶,只是券商初期未熟習或不了解有關框架要求,形容是起步時的小問題(teething problems)。券商可能以為只要認證機構獲認可就符合規定,但其實獲認可的認證機構有不同的認證方式,不是每個都符合相關要求,即必須要在發出電子證書前,以面對面的方式鑑別客戶身份。
與此同時,內地不只一家認證機構,券商可改與其他有進行面對面方式鑑別客戶身份的認證機構合作,又或選擇同一家認證機構的其他面對面方式發出電子證書「套餐」(認證方式)。
去年十月證監會發表通函,獲得港府「證書互認資格」的認證機構所發出的電子證書,與書面文件的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證監會接納作為核實客戶身份之用,方便跨境開戶。不少券商隨即夥拍內地認證機構推出「非面對面」的網上開戶,客戶在網上提交資料並實時申請電子證書,毋須面對面見證,即可完成開戶過程。
不過,消息透露,部分券商夥拍的內地認證機構,並沒在發出電子證書前以面對面方式鑑別客戶身份,只是將內地客戶身份證與內地公安系統作識認,之後再向客戶發出手機驗證碼,通過驗證碼的客戶便能下載電子證書,但證監會認為,內地假身份證太多,且有關策略列明要面對面鑑別客戶身份,故證監會建議部分券商調整做法,才能再開展有關網上開戶業務。
證監會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獲認可的認證機構所發出的電子證書,需符合《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證書策略》,當中要求必須要向申請電子證書的個人,以面對面方式鑑別其身份,因此證監會預期券商能確保認證機構在發出電子證書時符合有關策略。證監會對個別事件不作評論,但歡迎與業界就合規事宜繼續討論。
不過,有證券界人士批評:「銀紙都有假啦!而且要在內地作面對面方式鑑別身份,始終有難度,因為內地大,好難要客戶從遠方來作面對面確認。何況作面對面確認的認證機構收費及成本會較貴!」直指證監會令業界發展新業務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