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國際間投放於保護野生大象的力量和金錢都不少,效果卻未見突出,二○一○至一二年間,遭獵殺的非洲野象達十萬頭。
保護野象的人員面對的,絕非貧窮、難以正途謀生的農民,而是有組織、有資源的犯罪集團。象牙黑市價愈高,鋌而走險的誘因就愈大。
從經濟學角度,最有效打擊非法象牙貿易和殺象集團,就是讓非法象牙貿易和殺象無利可圖。不過,各國政府反其道而行,造成正當商人和雕象牙技師斷了生計;不法商人和捕象者卻前仆後繼,使野象生存持續受到威脅。
筆者多年來因目睹各國政府銷毀數以十噸計的象牙痛心不已。其實,象牙既已緝獲、野象既已喪命,象死不能復生,何不索性把緝獲象牙合法化,轉變成為合法產品,有證書證明象牙的歷史,力陳獵殺野象的不是,把保育訊息傳遞出去?
筆者一直建議,應設保育野象的象牙銷售店,把緝獲象牙製品出售得來的資金,扣除開支後用於野象保護。若喜歡擁有象牙製品的人士可合法買得心頭好,就不會用高價以非法渠道購入「犯罪集團的象牙」。非法象牙貿易和殺象集團就會無利可圖,惜多國緝獲象牙後,長期不知如何處置,最後都決定把儲存多時的走私象牙銷毀。
香港政府最近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建議。
環境局局長稱,會修例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由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除古董象牙外,全面禁止銷售象牙。
首先,政府會禁止進出口非洲大象狩獵品,認為這有助遏止大象被獵殺;第二步是禁止進口《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於一九七五或七六年生效前取得的象牙,令業界只能出售存貨,亦有助保育野生大象;最後,五年寬限期屆滿後,香港會正式禁止銷售象牙。
筆者當然同意要禁止沒有證明為合法進出口的非洲大象狩獵品,此舉有助遏止大象被獵殺,但禁止進口《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於七五或七六年生效前取得的象牙理據就不清楚,至於五年寬限期屆滿後全面禁止銷售象牙就更不合理。
第二及第三步,除了損害正當商人本來合法的權益之外,對保護野象到底有甚麼好處?我想第二及第三步的主要作用是擺姿態,說明政府立場。不過,我們應該實事求是,並要公道。
群眾教育確重要。有人會認為政府擺姿態屬群眾教育,可以理解。在今天,更重要的群眾教育是,培養擺事實講道理和務實的態度。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作者: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