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徵費擬延至後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呈交文件顯示,建議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向保單持有人循序按保費徵收百分之零點一費用,但實施日期則延至一八年一月一日;有保險業人士擔憂,徵費或影響市民投保意欲。

循序遞增 目標保費0.1%

文件指出,保監局可望在明年第一或第二季準備就緒,屆時將執行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因而向保單持有人收取徵費。當局建議,在一八年初起將向保單持有人徵收保費百分之零點零四的費用,其後循序按年遞增,至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起,徵費將會上調至百分之零點一的目標水平,長期保險保單及一般保險保單的徵費上限,分別為一百元及五千元。

當局表示,保監局將會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收取徵費;再保險合約將會獲豁免徵費,在徵費措施實施前,已繳足保費的有效保單也無須繳付徵費。至於保險中介人的牌照費,則會留待第三階段推行相關法定發牌制度時處理。

憂打擊大額保單生意

有保險業人士認為,保監局建議的徵費比率不算高,惟客戶若投保大額保單,則會較明顯感受到相關影響,屆時或略為影響保險產品的定價及投保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