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大家對「共享型經濟」這個詞語有幾多認識呢?Uber、Airbnb......於他們正式登陸香港之前,我已經聽過並且拜服他們的經營理念和創新思維。
由於我前一份工是在倫敦上班,於好耐以前,我的前老闆已經時常與我分享他打一輛商務車接載客人,和跟旅遊目的地的一戶家庭交換住所的經驗。
每一個創新的行業都是一項革命,它們的出現,必定會將一些傳統行業推翻,就好像Uber的崛起,令一眾的士司機都有排煩。但對於消費者來說就是一種福氣,現在我每逢周末都是用Tesla(特斯拉)的Model S來代步的,但車並不是我買的。Tesla,留番畀班Uber司機買咪得囉!
我不明白,為甚麼於香港駕駛/乘坐Uber好似犯法一樣,人家內地都要走先我們一步喇!於七月二十九日,內地就頒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網上約租車服務的合法地位。從十一月一日起,內地私家車更可按程序合法變身成網約車。而為了減少網約車對傳統的士行業產生的威脅,法例又規定網約車平台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服務,避免惡性競爭。
新法例確立後才不出三日,即八月一日,內地四大網約車平台滴滴出行便宣布以其20%的經濟權益,收購估值約80億美元的Uber中國,令前者的估值飆至約360億美元。
收購案對兩者來說可說是雙贏:滴滴出行少了一個對手,換句話說,可減少對客戶的補貼來控制成本;Uber中國亦毋須因為鬥燒銀紙而連年蝕錢了!
好多人顧名思義,便誤以為神州租車(00699)是今次政策的受惠者。其實,他們是受害者才真呢!他們既不是網約車平台,亦不是租車供人接客做生意的。他們只是短租車輛供用家自駕出行的,亦即是「網約車合法化」的被替代品,大家千祈唔好炒錯股呀!
富昌金融研究部總監 譚朗蔚(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