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負責主板新股上市審批,假如證監會未來在上市審批及上市政策等事宜上有更多參與,市場關注上市委員會未來的角色及定位。
現時上市委員會由廿八名成員組成,除港交所行政總裁外,還包括投行、會計師、律師、經紀、企業及投資者代表。現時上市委員會成員由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共有六人,包括港交所三名非執董,以及證監會三名代表(主席、行政總裁及一名執董)。
吳惠恩律師行顧問律師鄭孟揚指出,雖然證監會在上市委員的委任方面有一定話事權,但認為這未必足夠。至於上市委員會是否要改組,他指這或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法。事實上,上市委員會的委任近年已有所微調,上市提名委員會在委任前先行與入圍候選人會面,以增加上市委員會問責性。
不過,近年上市委員會與證監會在部分上市政策有一定分歧,如證監會一四年已關注創業板的多個問題,但上市委員會當時認為沒有迫切需要作出修訂。此外,就不同投票權架構(WVR),港交所及證監會的看法明顯分歧。
近期證監會與港交所「矛盾」更升級,就第三板建議更公開唱反調。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指出,現時市場風險提高,應是加強而非放寬監管。不過,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指單靠提高門檻無法防範壞公司,反而可制訂更寬鬆門檻,讓更多創業型公司在港上市,只要加強上市後監管,強化退市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