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衍品寬持倉對沖金發局獻三招控風險

對沖基金大鱷在九七年金融風暴透過匯市及衍生工具狙擊本港。風暴過後,恒指期貨在九九年引入持倉限制,但在近期港股急劇波動及炒家再度活躍之際,金融發展局建議,就場內衍生產品持倉限制引入對沖豁免,令外界關注會否再讓對沖基金大鱷有機可乘。金發局成員李君豪稱,建議監管機構有權撤銷獲批豁免,「搞事就有權取消!」

金發局日前建議檢討本港場內衍生產品持倉限制,包括推出對沖豁免機制,容許合資格投資者在獲得監管機構批准後,其市場中性交易可超出持倉限額;並研究按相關市場及產品特有因素釐定持倉限制。建議由恒指、國指及股票期權衍生產品先行修訂。

可撤放寬限倉豁免

據了解,現行持倉限制或迫使部分大戶轉投場外或海外市場買賣衍生產品,從而增加投資者成本,對沖豁免建議冀投資者不會因為持倉限制,而難以利用境內衍生產品為現貨對沖。但這會否讓炒家有機會借對沖風險為名,利用豁免加大衍生工具持倉「搞事」,令市場關注。

李君豪提出三項措施應付有關風險,除了對沖豁免要得到監管機構批准外,獲批者應有責任匯報豁免的最新情況,而監管機構應有撤銷獲批豁免的權力,「搞事就有權取消!」儘管近期股市波動,他指有關建議屬長遠機制,不應受短期因素影響。由於現行持倉限制受《證券及期貨條例》附屬法例監管,他希望港交所(00388)能盡快就有關事宜進行諮詢後,提交立法會審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