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清盤的前上市公司雅佳控股,被稱為本港最大宗清盤個案,其清盤人○五年入稟高院控告前主席丁謂於九七年二月至九九年七月這兩年半,虧空公司8.37億美元(約65.3億美元)資產。纏訟10年,高院昨裁定丁謂須向雅佳賠償4.55億美元(約35億港元),及須支付10多年來的利息,利息以美元最優惠利率加1厘及以6個月計算的複利息計算;但總額須扣除其他訴訟和解款。法官在判辭形容,丁謂可能是本港史上最大企業騙子(the largest corporate fraudster)。
案件編號:HCCL4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