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論縱橫:基石投資者制度存漏洞

近日,中國創意控股(08368)在香港創業板上市,受到香港與內地市場高度關注。這家在內地頗具影響力、主營電視以及網絡廣播節目製作的公司,於十一月十八日在創業板掛牌,首日股價暴漲10倍以上,這意味着內地影視明星趙薇八天之前的投資暴漲愈9倍,趙薇因此再一次扮演「明星股神」的角色。

投資者不能不對這位「明星股神」的投資嘆為觀止。畢竟趙薇是在十一月十日才以基石投資者的身份進入中國創意控股公司的。當天,中國創意以每股0.39元價格向趙薇配售5,400萬股股票,總價格是2,106萬元,趙薇因此持有中國創意4.5%的股份。八天後,該公司在港交所掛牌上市,趙薇的獲利超過9倍。

趙薇的這種暴利令人眼饞,但也讓投資者深感不公,因趙薇所取得的這種暴利是源於香港股市基石投資者制度這種制度性紅利。至少作為內地的投資者來說,基於對中國創意的了解,很多投資者都是樂意成為該公司基石投資者的,但該公司的基石投資者最終只確定了影視明星趙薇以及另一位大腕級人物虞鋒,其他投資者就只有眼睜睜地看着趙薇賺大錢的份了。

訂立限制 加強規管

應該說,基石投資者度是港股IPO制度中一項較常見的制度。實行基石投資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新股順利發行。因為根據基石投資者制度,基石投資者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知名富豪或其所屬企業等,他們一般都是在各個領域有很高知名度的公司、基金或者個人。

通過引入基石投資者,一方面是可直接分銷一部分的新股份額,另方面是通過基石投資者的介入,提振投資者對發行人的信心,確确保新股成功發行,所以,基石投資者制度的積極意義是顯而易見的。不過,該制度明顯也存在監管漏洞,不排除利益輸送的可能。畢竟基石投資者的確定具有隨意性,發行人想將股份給誰,給多少,完全是個商業決定,而不是按照訂單的某一個比例進行配售。如此一來,在投資者看好發行人後市表現的情況下,誰能成為基石投資者,誰就擁有獲取厚利的機會。

雖然基石投資者得到的股份需要鎖定三到六個月,但對於行業或成長性看好的公司來說,其獲得厚利或暴利的機會大於投資風險。正因如此,「明星股神」現象所暴露出來的正是基石投資者制度漏洞所在。這項制度有必要加以完善,比如規定基石投資者只有在公眾投資者認購新股不足才允許引場。在公眾投資者認購尚且未能滿足情況下,引入基石投資者無異是一種利益輸送。

獨立財經評論員 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