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跨國巨企會將盈利轉往稅率較低的地方來避稅,惟惹來的反彈與日俱增。
經合組織(OECD)周一就通過被形容為接近一個世紀以來最大型的打擊跨國逃稅建議方案,包括防止企業將盈利轉移到設在逃稅天堂的附屬公司,取巧宣稱總部設在低稅率地區,或將負債集中在高稅地區博報細盈利,以及要求跨國公司向稅局交代每個國家的業績,並安排各國於明年底前更新雙邊稅務協議等。
OECD保守估計,跨國企業透過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令各國政府每年少收企業稅4至10%,省下1,000億至2,400億美元。雖然OECD的最新藍圖沒有約束力,惟多數國家會以此制訂國際稅法,成員國更須遵守。
有研究指,躋身《財富》美國500強的美企,至少358間或72%去年於百慕達、愛爾蘭及盧森堡等避稅天堂設有附屬公司,離岸存放的盈利合共2.1萬億美元,若全部回流美國,華府可袋6,200億美元稅收。
離岸盈利最多非蘋果公司(Apple Inc.)莫屬,達1,811億美元,輝瑞避稅公司更多達151家。
若新措施生效,Google和facebook等習慣將歐洲市場收入輸往避稅天堂的科企,恐也要向歐洲國家繳付數以十億歐元計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