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積極推動電動車為主新能源汽車的同時,對電動車普遍使用的鋰離子電池的生產規模進行規範,防止行業出現「散、小、亂」的不規範擴產,以及減低其生產帶來的潛在環境威脅。
工信部發表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由一五年十月一日起,內地涉及鋰離子動力電池的擴產及生產設施立項,需符合有關「條件」的規範。
當中列明尋求參與進入鋰離子動力電池生產或立項提升生產規模的企業,必需達到指定的規模要求,當中電池年產能不低於1億瓦時;正極材料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負極材料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隔膜年產能不低於2,000萬方米;電解液年產能不低於2,000噸,電解質產能不低於500噸。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於實際產能的50%。
此外,五龍電動車(00729)持股的事安集團(00378)宣布,以7.22億元向南韓SK集團收購鎳鈷錳鋰離子電池業務,該類電池可用以電訊器材、電動車等,收購代價中3.72億元將以現金支付,餘下將發行約5,384萬新股支付,每股作價6.5元,較上周五收市價折讓0.91%,發行新股佔已發行股本約5.24%。完成後,五龍持有事安的權益將由70.91%攤薄至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