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人海外評港股 受證監會規管

對於有本港證監會持牌人士可能於內地財經網站發表港股市況及個股評論,市場人士關注會否涉利益衝突。證監會有關分析員利益衝突指引涵蓋在其他地區編製撰寫、但由香港的持牌人發表就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

證監會《操守準則》第16段有關分析員利益衝突指引規定,證監會持牌人士在大眾媒體就證券提供分析或評論,必須披露其姓名、持牌狀況及就相關股份的財務權益。指引亦涵蓋在其他地區撰寫、但由香港持牌人發表就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同樣地,海外持牌人如透過互聯網向香港投資者發出有關投資研究,亦受指引規限。

跨境監管有難度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若本港持牌人匿名於內地網站發表港股評論,關注會否涉利益衝突。

「他個人是否持有相關股票?若是基金經理,其所管理的基金有沒有相關股票?」不過,他補充,若網站是在內地成立及經營,證監會監管或有些難度。至於非證監會持牌人士雖不受有關指引規限,可匿名發表證券評論,但其在市場內涉及證券的行為操守都受《證券及期貨條例》內有關市場失當行為條文規管。證監會對個別事件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