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嫻談:內地改革IPO搶港生意

友人在港從事新股保薦行業,早前他大呻內地要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日後恐間接影響新股在港上市意欲,大嘆搵食艱難!

事實上,近年本港新股市場蓬勃興旺,究其原因,一則由於港股與國際市場接軌,來港上市可接觸海外資金,有利未來發行債券或股本融資;二則因內地新股審批緩慢。然而,隨着中央改革上市制,未來料降低本港上市的吸引力。

目前A股新股發行是採用核準制(又稱審批制),企業在申請上市時,除了要充分披露訊息,讓公眾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外,還必須要符合有關的監管條件及法律,監管機構會就企業的管理團隊、業務性質、資本結構、發展前景、公司競爭力等來判斷企業是否符合上市條件,並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

核準制的審批權集中在監管機構(即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手上。在最理想的情況下,發審委可控制新股上市數目,避免一下子抽走市場太多資金,與此同時,只有前景佳、質素高的企業才可從發審委中取得上市通行證,以保障小股民的利益。

由核準制轉註冊制

可惜事實非然,成功登陸A股者不一定是優質企業,因發審委委員未必精通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盈利能力及發展前景,部分質素差的企業亦成功進身上市之列。此外,審批過程的不透明亦容易發生貪腐之事。市場一直指責發審委委員利用審批職權受賄,令不少垃圾公司經過精心包裝後亦能成功上市圈錢。

中央銳意革新上市制度,由核準制轉為註冊制(港股亦沿用此制)。註冊制下政府將不限制、不審查新股發行條件,企業於提交上市申請時把相關資料(業務、財務狀況、前景、風險等)如實詳盡地公布於眾,而監管機構只就公開資訊之真實性進行審查便可。註冊制重視企業不得作虛假、誤導和重大遺漏資料申報,至於企業是否具投資價值則由市場上的投資者來決定。

註冊制講求「以訊息披露為核心」,監管機構不會對企業的前景及盈利持續性等進行審查,即不再干預新股審查、節奏、定價,改由市場決定,令制度步向市場化。這變相令入行門檻降低,新股發行量有望增加,以紓緩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然而,小妹對內地現時轉用註冊制有保留,因註冊制適用於較成熟的股市,須有規範的市場運作、完善的法律法規、自律的保薦機構(及企業)、成熟的監管手段,及充足的投資者教育,在這些配套準備就緒前,貿貿然轉制並非好事。小妹估計,註冊制未必可於今年內推出,今年仍有較多中資企業登陸本港的新股市場。

大華繼顯(香港)策略師 李惠嫻(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士;沒有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