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富環球附屬清盤案 破管署拗徵費得直

二○一一年在美國宣告破產的期貨及期權交易經紀商明富環球,兩家香港附屬公司亦在港進行清盤。但破產管理署不滿未能向該兩公司徵收按變現資產計算的約352萬元清盤費用,而提出上訴。結果,上訴庭昨天裁定破管署上訴得直,署方可徵費。

涉案爭議關鍵在於,兩公司被頒令清盤前,臨時清盤人已成功套回逾2億元資產,上述352萬元便是按該2億元計算出來;不過,法官當時認為,變現資產的是臨時清盤人,而非相關清盤法例條文所指的清盤人,故下令資產毋須繳費。但上訴庭昨推翻該判決。

案件編號:CACV251-252 /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