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成功逼安永交底稿

證監會首次興訟對付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出審計底稿的會計師行,頭炮對象是安永香港(下稱安永)。一度由安永核數的內地企業標準水務,遭證監會懷疑○九年以假帳目申請上市,但安永以「國家機密」及內地法例不容許等理由拒絕交出工作底稿助查。不過,高院法官昨直指「國家機密」的說法是「完全混淆視聽」,安永根本未能證明該些工作底稿包含「國家機密」,法官認為安永蓄意「扣料」,現下令安永須於28天或雙方另行協定的日期內「交料」。

未能證明屬「國家機密」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強調當證監會就本港市場上涉嫌失當之行為索取資料時,核數師不應扣起資料。安永則表示審慎研究和考慮法院判決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法官指,涉及國家機密與否視乎資料內容,但法庭及專家均無看過該些工作底稿,安永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出文件完全是混淆視聽。

安永又搬出內地法律及法規作「擋箭牌」,法官現指安永未能證明內地有法律與法規限制資料由內地轉來本港,反而內地當局有「放行」資料的審批機制,而申請「放行」批准的責任在於安永,而非證監會。

安永雖聲稱工作底稿由其內地合營夥伴安永華明保管,但法官指安永不但有權索取,且早在一一年安永已管有其前合夥人任紹文的電腦硬盤,當中載有該些資料。

安永○九至一○年間出任標準水務的核數師及申報會計師,後來安永以「文件有出入」為由請辭,標準水務亦於一○年三月撤回上市申請。證監會在一二年提出今次訴訟。

案件編號:HCMP1818 /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