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控制權堅固

阿里巴巴集團上市申請文件披露,集團合夥人擁獨特權利提名董事局大多數董事,若遭否決可委任臨時董事,直至下一個周年股東會。文件披露,除非持95%股權才可「推翻」合夥人董事提名權,即使控股權易手,仍不能改變合夥人董事提名權,意味阿里合夥人可牢牢控制董事局。

文件中風險因素列明,阿里合夥人有權提名公司大多數董事,同時雅虎、軟銀等會在股東會上,透過綑綁式投票支持,有關結構安排會限制投資者對集團決策造成的影響。

設防敵意收購條文

合夥人董事提名權沒時間限制,換言之,屬「永久」安排,除非持95%股權才可改變,即使控股權易手或進行合併,也不能改變,有關安排會阻礙阿里將來股權易手,亦會限制股東在股票享有溢價機會,甚至影響股價。文件披露阿里公司章程設防敵意收購條文,防第三者獲公司控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