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過門不入 架構諮詢莫停

阿里巴巴啟動赴美上市,擾攘多月的花落誰家遊戲,看似畫上句號時,激起的漣漪未停止。香港堅守了同股同權的大原則,贏得了一時的掌聲,掌聲背後是失去IPO大刁的代價,所暴露的是香港法規改革,不能跟上時代步伐的疑問,面對互聯網改變世界的大時代顯得後知後覺。

阿里公布到美國上市,即有分析指阿里始終屬意香港,因上市後面對美國訴訟風險是最大顧慮,大鑼大鼓要「棄港赴美」被喻為一種「監管套利」行為,市場上說得難聽的,是以美國為由,向香港施壓。是否如此,毋庸妄測。要義是美國作為全球金融業翹楚,剛在一份評分報告中,紐約成全球第一位金融中心,美國監管不比香港嚴?

簡單而言,監管者的角色是要確保公平、公開、透明及有效率的交易平台持續營運。香港是法治之都,金融業作為經濟咽喉,相關法規更形重要。阿里自去年中披露部署上市,堅持合夥人制度便惹來外界諸多批評,港交所計劃就股權架構作檢討並進行諮詢,一直向外指有關諮詢是與時並進的舉動,並非為阿里單一事件,遺憾的是,可能連監管機構亦乏共識,諮詢遲遲未能進行,以致拖延無期,阿里亦按捺不住他去。

這邊廂阿里退堂鼓一打,那邊廂諮詢已無即時的迫切性可言,但香港相關法規的包容性不足,於此事上暴露無遺以後,屋漏總是要補的,因此港交所表明,股權架構檢討諮詢不會打退堂鼓。

參照美國的監管制度,小投資者受到集體訴訟機制保護,可聯合起來以同一方身份興訟,無疑是一種強而有力的輔助。香港監管制度跟美國的有所不同,自然不宜生搬硬套,事關制度重大改變,如何借鑑美國作出改動,無疑須凝聚社會共識,諮詢就是繞不開的程序。

就着阿里棄港赴美上市,疑似玩監管套利,亦引致美國方面的制度反思,是否能容忍如此打擦邊球搵着數?事實上,美國的AB股制度,與阿里要求的合夥人制度,仍是有差距的。當阿里上市提上日程,有關的質疑或會擺上枱面,當下「監管套利」的非議聲起,就是先兆。

今次阿里棄港赴美,談不上誰贏了面子。在港交所而言,事件促使其認知互聯網時代的深厚資源潛力,不可一再錯失機遇,亡羊補牢也要找到變通之法,迎接互聯網的未來,肯定是得益。

至於阿里,無疑經歷這一遭上市際遇,也應知道在世上互聯網雖大,法規制度更大,沒有取巧妥協餘地。棄港赴美不意味着可以避開法規、主導在我,可以相信的是,美國決不會比香港規矩寬鬆。俗語謂「路遙知馬力」,何況阿里還未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