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補地價仲裁三大前提

行政長官在早前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關於房屋及土地政策的建議,總體而言,是過去一年多,在相關政策的深化及延續版本,重點是加快落實各類型土地供應,滿足市場對住屋及商用物業的殷切需求。

透明機制解決分歧

其中一項新建議是引入仲裁先導計劃處理補地價申請,希望縮短補地價磋商時間,加快達成補地價金額的協議,令發展商的項目可早日落實以滿足需求。發展商普遍支持新計劃,業界亦普遍認為,仲裁方式可讓發展商及政府按一個較公平及透明的機制,解決分歧。

根據政府的數字,截至去年十二月十六日,透過私人協約方式批地、修改土地契約及換地所獲的補地價收入約有47.6億元,金額只達上一財政年度的18%,也是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平均金額的23%。本財政年度補地價最大的一宗是甲級商廈,金額達13.3億元,住宅項目補地價最高金額的個案則只有2億多元。

發展商放慢補地價步伐,背後原因與現屆政府在過去一年積極及主動賣地有直接關係。

上屆政府每年推出的土地不多,發展商一般需利用收購舊樓等方法取得項目發展機會,過程漫長,需要投入的人力資源不少,地塊面積一般較小。而且部分項目有需要更改地契用途及通過城規會審議,之後再與政府磋商補地價金額,難度相當高。

估價不宜過分進取

相反,政府招標出售的地塊是可即時施工的「熟地」,所需的人力資源及時間遠比自行收地少,發展商當然會捨難取易,積極投地。此外,部分中小型發展商如希望購入政府的招標地塊,因流動資金分配問題,即使與政府就某個項目補地價金額達成協議,也可能會傾向延遲確認及完成手續。還有另一原因是近期樓價已經回落,且普遍認為會再有下調空間,過早與政府達成補地價協議及繳付了的補地價金額,有機會「補貴咗」。

其實地產建設商會一直有向政府建議,採用仲裁方式解決補地價估值差額問題,但雙方未有就執行機制達成共識。現時特首主動提出仲裁先導計劃,至少可收窄發展商與政府在大原則上的分歧,有利日後商討執行細節。

不過,仲裁先導計劃是否能發揮功效,取決多項因素。首先,負責處理補地價事宜的官員,需摒棄以過分進取的態度估算地價,以免與發展商形成「開天索價,落地還錢」的僵局。

制訂清晰操作準則

第二,政府需要先向業界諮詢並取得共識,然後就整個仲裁制度,制訂一套詳細、具備透明度、客觀及公平公正的執行條文和機制,例如在物業估值中採用甚麼假設性原則,抽取市場同類型物業成交價格作比較時所採用的調整準則,怎樣委任仲裁官,仲裁官的資歷,仲裁的流程及時間表,雙方專家對報告內容的要求,以及仲裁費用的攤分安排等。

第三,在計劃實施一段時間後全面檢討,並對執行機制進行優化,將一些具爭議性的問題加以釐清,務求令制度行之有效及提高制度的認受性。

蕭亮輝

高緯環球(Cushman & Wakefield)香港董事總經理,擁有逾23年香港及中國商業房地產的租賃及買賣經驗,主要協助本地及跨國企業在本港及華南地區設立業務據點。蕭氏現時掌管高緯環球香港辦事處,管理的團隊共逾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