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大得不能倒捉錯人

二○○八年爆發環球金融海嘯以來,大家都很關注的一個課題是「系統性風險」,當龐大金融機構一旦倒閉,很可能會觸發金融體系的系統性危機。因此有人擔心,現時很多金融機構都是大得不能倒,一旦陷入危機,政府難免要出手挽救。若真如此,會不會造成大型金融機構有恃無恐,引發道德危機?

大得不能倒從來不是問題核心所在,而防範道德危機倒是十分重要,但關鍵在於決策者必須問責,而非在於是否容許龐大的金融機構倒閉。

追究決策官員責任

其實,要求決策者問責、甚至負上刑責,相信最能防範道德危機;反而,容許龐大的金融機構倒閉卻放過造成危機的決策者,對防範道德危機沒有多大幫助。根據筆者了解,絕大部分的金融機構倒閉都是涉及違規。在這些違規個案中,可以是明目張膽貸出鉅款給予自己有關係的人士、造假、違規做大額高槓桿的投機買賣;至於一般性的違規,例如作過高槓桿投資或太複雜的金融產品。此外,部分本身沒有涉及違規的倒閉個案,乃源於監管制度上出現嚴重缺陷。

當年AIG的巨額虧損,源於信貸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沒有準確地被視為保險合約,以致資本準備不足,反映監管制度不足。當年的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倒閉,雖說是人算不如天算的多個因素結合造成,歸根究柢是其超高槓桿的投資策略,才是出事的關鍵原因。

政府並非打救股東

當有大金融機構倒閉,為避免倒閉引致社會承受不來的連鎖效應,政府出資挽救主要的受益人,他們其實多為無辜市民。所謂出資挽救,對金融機構股東根本不是好消息。例如被美國聯邦政府「打救」的AIG,股東去年初就表示要告他們的「救主」,指聯邦政府入股AIG對股東權益構成傷害。因此,所謂打救(Bailout),並不是打救公司的股東,因此不會造成道德危機。

我們現在知道,美國聯邦政府「打救」AIG,最大的受惠者是向AIG投保(手持有效CDS),期望在出現債務違約時獲得賠償的其他金融機構,其中又以高盛為首。AIG也付了121億美元給多個持有投資保障協議的美國州政府。若當天美國決定打救雷曼兄弟,最大的受惠者同樣是雷曼兄弟的對手,當中包括很多被誤導了的迷債投資者。

在全球化的大環境中,成功的金融機構體積龐大,實屬難以避免的事情。如果大家只把注意力放在金融機構是否大得不能倒,恐怕錯失了更為重要的包括向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決策人提出問責。

何濼生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大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