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延續群星近廿億凍資令

停牌兩年多的群星紙業(03868),原來帳目問題早於上市前已出現,證監會指控群星○六年至一一年業績中誇大營業額,並在○七年的上市招股章程及其後直到一一年的年度業績刊載這些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故興訟要求群星退還從公眾集資得來的19.68億元。高院昨在群星暫時不反對下,延續早前發出之19.68億元凍資令,但准群星提取僅50萬元應付訴訟開支。

一一年三月,群星當時的核數師畢馬威拒絕對公司截至一○年底止的帳目發表意見,群星停牌;上周證監會正式入稟法院逼群星向公眾股東「回水」。

群星昨日派出大律師出席法院的凍資令聆訊,亦有回應公司帳目問題,指一○年帳目事件後,群星已委任兩顧問公司作獨立內部調查,律師又強調群星現任核數師已核實一一及一二年的帳目無誤。

群星又強調自己與洪良國際(首家因招股資料有虛假而最終向股民「回水」的前上市公司)不同,洪良上市不久(約三個多月)即被凍資,但群星已上市六年,最初招股集資所得早已用於營運。

群星形容今次凍資令接近20億元是「大到無倫」(humongous),兼遭證監檢走大批文件,令其難於應付訴訟,現礙於現時情況才暫不反對法院延續凍資令,但其實際反對凍資,日後會盡快申請解除凍資令。

准提50萬作訴訟開支

群星表示現只要求法院容許其提取部分資產,以應付公司日常運作及訴訟開支;群星稱全部流動資產已被凍結,包括1.3億元銀行存款及約值1,800萬元證券,但其營運開支每月需要150萬元,兼要趕在年尾支付共300萬元核數費用及董事責任保險金等。

不過,證監會反駁,認為群星有其他資金來源,尤其是群星的造紙業務主要在內地,截至今年六月的中期報告顯示,群星持有現金價值等達6.55億元人民幣。

結果,高院最終只讓群星提取50萬元作訴訟開支,及把群星披露資產詳情的期限延長至明年一月九日。

案件編號:HCA242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