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公開譴責盈警股碧生源(00926)及其董事長兼執董趙一弘、執董兼副董事長高雁,指兩人違反上市規則,未有「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及「不得有誤」地作出披露一一年九月業績倒退等情況。該公司及上述執董未有提出抗辯,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對其作出的制裁及指令。
聯交所指,碧生源違反《上市規則》,趙一弘及高雁則違反《董事的聲明及承諾》。上市科指,該公司的披露責任在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有關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在每月管理層會議上討論一一年九月每月管理帳目概要時已經出現。
上市委員會關注到,一一年下半年間,即使有關董事知情,並曾經至少五次向有關董事提供清晰顯示倒退的具體資料,但他們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向股東及投資大眾披露此項資料。
及至一一年財政年度已過,才於去年一月六日發盈警,此公告比原應披露的時間遲了近3個月。其間買賣該公司股份的投資者及股東,皆在不知倒退情況下進行交易,剝奪他們可及時得悉重要資訊的權利。
上市委員會認為,碧生源是次違規很嚴重,必須施以公開制裁,並要該公司及有關董事採取補救行動,改善合規方面的表現及文化。
該公司須於昨日起計兩星期內,委聘一名令上市科滿意的獨立合規顧問。趙一弘及高雁則各須於昨日起計九十日內,完成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董事責任及企業管治事宜24小時的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