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上繳紅利 最終達三成

三中全會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決定內容,昨日正式曝光,於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方面,明確提出將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在二○二○年提高至30%。分析認為,資源性央企正處境外併購、加大項目投資階段,措施或影響現金流,因此應循序漸進。

倡循序漸進利投資

除中國煙草總公司外,根據目前規定,因應行業性質不同,一般競爭類央企的紅利上繳比例為10%,資源類央企上繳比例為15%,軍工科研類央企上繳比例為5%。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若短期內顯著提高徵收比例,將影響企業正常經營與發展。此外,資源性央企正處境外併購、加大投資階段,措施或對其現金流造成壓力,建議循序漸進,先由電訊、石油石化及電力等壟斷明顯的企業開始調整。

盡快實行資本分紅

他強調,提高上繳比例的同時,應再擴大國企利潤上繳的主體,地方國企、鐵路等非國資委管理的壟斷性行業、國有金融企業等,要盡快實行資本分紅。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引述財政部消息透露,三中全會後,有望成立由財政部及發改委等組成的領導小組,承擔國企改革方面的文件起草工作,但從籌備進程推算,有關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或需延至明年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