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長沙灣高爾夫球場改建公屋的地積比率和樓高限制放寬兩成之後,特區政府最近再打算進一步放寬工廈活化的限制,一來希望能吸引多些工廈業主願意參與活化,二來又可提高工廈改建的效益,反映出政府正以「地盡其用」的務實態度來處理現有的土地資源,值得肯定。
容許工廈「免補地價」改建為商業用途(包括寫字樓、商場或酒店)的活化政策,自一○年四月推出三年多以來,反應一直欠佳,何解?
其中一個主因,是由於規定活化的工廈「外部結構改動不能超過總樓面面積一成,而加裝幕牆亦不能伸出地界以外」;同時還規定改動外牆所涉及的樓面「只能減,不能加」,所損失的面積亦只能設法在內籠填補,不准在外部加建。這些限制,大大窒礙了改建的靈活性,令不少原本有興趣的業主卻步。為此,業界多次向政府反映意見,指出若想此項政策能有效落實,必須「拆牆鬆綁」。
上月十五日,行政會議在發給立法會一份討論文件透露,政府有意就「進一步優化現行的活化工廈政策」推行新措施,內容主要有兩點:第一,容許業主把拆卸工廈外部結構所損失的樓面面積,可在頂層或平台以加建方式填補,但以不超過樓面總面積10%為限;第二,地政總署署長有權酌情批准加裝的幕牆可在合理範圍內「伸出地界」。
這兩項新措施打破了改建工廈不能「瘦身增高」的禁區,既增加工廈活化後樓面實用率,又對美化樓宇外形放寬限制,可看出政府是接受了業界意見,開始肯嘗試拋開以往過時的「框框條條」,切切實實為活化工廈創造比較寬鬆的條件。
事實上,放寬對工廈外形改造的限制,只有好處,並無壞處。例如讓工廈部分外牆「內移」,路面便可以重新規劃,包括配合社區需要而擴闊馬路;又或可有更多空間來進行環境綠化;外形可以設計得更具時代感,美化市容;容許工廈「瘦身增高」,可增加採光範圍,有利改建酒店時增添房間數目。
筆者一向提倡活化工廈,原因是自從上世紀七十至八十年代香港工業北移之後,全港約1,400幢工廠大廈愈來愈多空置,且經已樓齡不輕,外形設計笨頓,高度亦往往比同區的住宅或商業大廈矮得多,但礙於城規會的用地限制,這些工廈用地不能隨意改變用途,變得拆也不是,不拆也不是,但擺在原地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所以,如果改建工廈的限制放寬後,能鼓勵多些工廈活化,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要知道,香港土地是極為珍貴的資源,必須非常珍惜,能減少消耗便最好減少,以留作最需要之用。現時本港不僅住屋供應緊張,寫字樓、酒店和商場也十分不足,變成要争奪用地。若然商業需求方面可以通過工廈改造來增加供應,可以減少與住屋争地,讓政府騰出多些公共土地資源來興建房屋,可謂兩全其美。
不過,政府想推行一項好的政策,僅是決策高層有心仍然是不足夠的,必須上下思維一致,同心同德地落實,才容易見成效。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