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上市 美速開綠燈

阿里巴巴集團以合夥人制度來港上市「行人止步」之際,美國兩大交易所已急不及待對阿里的合夥人制度「開綠燈」。阿里發言人證實,紐交所及納斯達克交易所已透過書面確認,阿里的合夥人制度完全符合上市規定。

阿里首席執行官陸兆禧早前證實,管理層決定集團不來港上市後,外界對阿里上市部署的焦點,已轉移至何時展開美國上市計劃。阿里發言人昨日表示,按照美國兩家交易所給予的書面確認,阿里合夥人制度中,包括董事提名權在內的各項機制,完全合乎美國上市規定。不過,公司重申,阿里無論在那個交易所上市,希望外界了解阿里合夥人制度的開放與創新文化。

財務監管合規易過關

據內地《新浪科技》引述美國投行人士表示,兩大交易所的相關人士,目前已就阿里在美國上市的問題開展實際接觸。報道又引述專門協助企業赴美上市的律師表示,由於美國雅虎對阿里的持股,阿里一直有按有關要求,向美國監管機構提交財務數據,所以阿里若要到美國上市,在財務及監管合規上,並不會有任何難處。

目前阿里仍未對是否到美國上市作正式決定,惟美國兩大交易所對阿里的回覆,正正反映港美兩地對阿里上市所持的不同態度。有接近阿里消息人士透露,阿里提出合夥人制度,由始至終只為堅持阿里首席執行官必須由阿里合夥人擔任,以保持公司文化傳承,避免受到追求短期利益的大股東干預,這種企業文化一直是阿里成功不可或缺。

港未明確關「上市大門」

消息又透露,阿里建立合夥人制度,是希望確保管理層不會受公司的個別主要股東干預,此舉從根本上保護小股東利益。在美國兩大交易所,對合夥人制度表示認同之際,本港的監管機構至目前為止,依然未有對是否接納合夥人制度作明確回應。

消息續稱,相對而言,若阿里赴美上市,根本不會存在集體訴訟、資訊安全或知識產權疑慮,主因是目前九成內地互聯網企業均在美掛牌,阿里面對的情況與其他公司並無分別,不會有特殊情況使阿里無法到美國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