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告內地合夥人索底稿 安永轟證監施壓

證監會與安永香港(下簡稱安永)就交出內地企業標準水務申請來港上市的審計工作底稿繼續角力。安永昨在高院聆訊中批評證監會以調查市場失當行為為名興訟,實際是要告知會計師行,必須拱手交出內地工作底稿。安永又稱,為了取得內地工作文件,證監會不惜要求高院下令安永在內地控告管有該些文件的內地合營夥伴,做法史無前例。

指做法史無前例

證監會向安永「索料」的案件昨在高院進行結案陳詞,安永以可能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出,又稱底稿由內地合營夥伴安永華明保管,證監會應循正式渠道,透過中證監向安永華明取文件,一○年時,安永華明雖曾拒絕中證監的交文件要求,但安永華明已改變初衷,早前表明願意合作。

安永昨稱,證監會史無前例地要求法院下令他們向安永華明索取文件,如果安永華明拒絕,便指示安永在內地控告安永華明,但究竟由誰負責訟費、由誰人監督訴訟,證監會並無提及。

安永稱,證監會打着公眾利益旗號,聲稱要調查標準水務申請上市是否牽涉市場失當行為,但事件中根本無受害人,標準水務上市流產,無人因為買了公司股票而損失,證監會今次打官司的目的,是要告知會計師行,即使工作底稿由其內地合營夥伴保管,仍須把文件交出,證監會視今次案件為測試個案。

案件編號:HCMP181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