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鋼鐵腕光証祭旗

光大証券烏龍盤事件發生兩周,中證監火速公布事件調查結果,裁定直屬國務院部級機構光大集團旗下的光証構成內幕交易等嚴重罪名,更開創內地由中證監判處的最大罰款額5.2328億元(人民幣‧下同),且有4名重磅高層被永久釘牌,為中證監主席肖鋼上任不足半年的「重錘出擊」,以釋金融界怨憤。中證監明言,投資者可提索償。

中證監判定光証在事件中構成內幕交易、訊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並停止光証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光証新業務,責令光証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整改無期限。

披露錯盤前後沽空圖利

中證監發言人指,光証在八月十六日公開披露錯盤前,轉化賣出ETF、賣空股指期貨,共獲利7,414萬元,在披露後續賣空對沖風險,獲利1,307萬元,共計獲利8,721萬元,構成內幕交易行為。

中證監判處沒收光証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28億元。光証4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並分別罰款60萬元,光証董事會秘書梅鍵基於個人猜測進行回應,誤導公眾,亦被罰20萬元。

有評論指被釘牌的高層判罰過重,其中楊劍波是早年受中證監邀請,負責中國場外衍生交易規則起草成員,梅鍵當日事件發生後即回應「自營盤70億烏龍盤純屬子虛烏有」,被指是罰有應得。

容許投資者民事索賠

至於光証被質疑涉嫌操縱市場,中證監認為光証巨額交易雖造成市場大幅波動,但原因是系統技術缺陷,調查未有發現有人策劃操縱市場行為。就投資者賠償問題,中證監罕有表示投資者可依法提民事訴訟,賠償問題由司法機關確定。

光証A股昨已先行停牌。持光証33.33%的光控(00165)昨升近1%,收報10.44港元。光控發言人稱,光控會按持股量承擔部分罰款,業務發展仍會以拓展自身核心業務為主。證券界估計光控須承擔約1.75億元。

券商:重罰以儆效尤

華鑫證券投資總監仇彥英指,中證監採取五倍處罰符合現行監管條例,但認為對光証裁決較市場預期嚴厲,對身為「國家隊」之一的光証作嚴懲,反映監管部門有意透過事件立下先例,及向外界釋放內地監管嚴謹訊息。

灝天金融集團首席策略師歐業亨認為,光証提供的訊息中,並未發現有涉及內幕交易及有意向外散播有關消息的情況,除非中證監掌握到更多證據,否則認為處罰過於嚴厲。

復旦大學金融與資本市場研究中心主任謝百三指,光証事發時存僥倖心理,應料到做空可能會被定為內幕交易,若中證監不追究,就有機會減少損失,故還是選擇做空。他指出,烏龍盤事件引發民憤,處罰旨在安撫市場情緒。他認為中證監的處罰對相關責任人並不嚴厲,終身禁入處罰對四位相關人士實際傷害不大,引例九五年萬國證券案中,當時出任總裁管金生被追究刑事責任,被法庭判處十七年徒刑。

中證監對光証烏龍盤判決

•光証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資訊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

•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出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沒收光証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28億元

•向4名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終身釘牌(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處罰),另對公司秘書梅鍵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20萬元

•停止光証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

光証烏龍盤被重罰高層背景

楊劍波:06年開始負責光証結構性產品,現升任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早前受中證監邀請,是中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起草的四位牽頭人之一

徐浩明:光証前董事、前總裁,早年光大集團前董事長王明權在交行任高管,徐浩明隨王明權來到光大集團,歷任王明權辦公室秘書、集團辦公廳主任等職

沈詩光:光証董事,歷任光証計財部高級經理、財務處處長、計財部副總經理。現任光証計財部總經理、會計機構負責人

楊赤忠:光証總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