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發案開審 陳海林否認控罪

英發國際(00439)前行政總裁兼前主要股東之一陳海林被控欺詐等罪,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他在○六至○七年間挪佔公司900萬元,並提供虛假合約等文件,向公司及核數師訛稱上述資金乃公司用於購買原料及翻新內地廠房;控方又指陳假借英發的名義向一財務公司借款約382萬元,貸款卻其實存入陳的私人戶口,英發的核數師及財務總監等人被蒙在鼓裏。

被告陳海林(51歲)現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一項盜竊罪,陳否認全部控罪,他並沒有律師代表。

涉使用虛假文書等罪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陳海林○一年加入英發擔任執行董事,○五年被委任為英發的行政總裁,陳並在○六至○七年間,透過參與英發的集資活動,一度成為主要股東。不過,控方昨又指陳當時其實負債纍纍,曾十一次向財務機構借貸共約6,100多萬元。

控方指陳海林在○六年三月至○七年三月期間,與其兄長陳炎(陳炎為英發前營運總監)向公司申取了1,054萬元;核數師其後追問時,陳海林當時聲稱當中的約300萬元用作翻新內地廠房,600萬元則用作向寶利萊有限公司購買原料。

不過,控方現直指陳的說法純屬虛構,英發並沒有為該內地廠房進行翻新工程,而寶利萊的「商業登記號碼」卻屬於另一家公司,而該另一家公司根本並非從事原料供應生意,而陳向公司提供與寶利萊的合約和按金收據確認副本,均屬虛假文件。

控方又指,○六年四月陳海林以英發名義,向香港信貸財務借取短期貸款400萬元,年息高達48厘,陳三個月後清還貸款。控方指上市公司是通常不會以這麼高息借貸的,指陳假借公司名義借貸,實把款項留為己用。

被告:陳海林

案件編號︰DCCC8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