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基金互認有進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璟智表示,中港基金互認首階段研究快有成果。首階段研究主要集中比較中、港兩地就保障投資者的規管要求。

區璟智昨日表示,證監會與內地監管機構目前正進行積極研究,現時構思是在港註冊成立及營運的合資格證監會認可基金,可在內地享有「獲認可香港基金」地位,而合資格的內地基金,則可在港享有「獲認可內地基金」地位,這些基金將可按簡化程序審批,繼而直接在對方市場發售。

簡化程序審批

證監會早前表示,中港基金互認並非代表合資格的基金就可取得「通行證」在兩地買賣,獲認可香港基金在進入內地市場時,依然需要通過內地監管機構批准;同樣地,合資格內地基金來港,也必須經過本港監管機構審批。

基金互認有不少技術問題,例如涉及人民幣跨境流動,加上內地資本帳未開放,內地不同機構要詳細研究。不過,業界對中港基金互認抱很大期望,有機構曾估計,若中港基金互認落實,可望帶來逾千億元離岸人民幣業務,也有國際基金公司開始研究在港註冊成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