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支付寶 擬嚴管

因應科技及市場迅速發展,政府建議透過發牌制度,加強對本港儲值支付產品的監管,現時未受法例監管的PayPal、支付寶等產品,日後將「有王管」。營運商除需向金管局申請牌照,並須在港成立註冊公司、符合最少2,500萬元的資本金要求,違例者須負刑事責任,建議民事制裁最高罰款1,000萬元。業界對諮詢方向普遍支持,學者認為可加強保障市民利益。

網購總額料增至271億

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指儲值支付卡在本港的使用日趨廣泛,截至去年,共有2,200萬張儲值支付卡,平均每名市民持有三張儲值支付卡;網上購物亦日受歡迎,一一年約有200萬人於網上購物,市場總額約146億港元,預料到一五年會增加至271億港元。

在參考過歐盟、英國等海外市場的經驗之後,金管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聯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透過修訂及擴大《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以涵蓋例如透過流動電話或電腦網絡帳戶這些不以硬件裝置為基礎的儲值支付產品,以及重要的非儲值零售支付系統。現時約有十間有儲值支付產品的發行機構如PayPal、支付寶等將受新例影響,新例通過之後,八達通等機構將需要重新申請牌照。

儲值支付產品須守11例

諮詢文件建議儲值支付產品牌照申請人須遵守11項發牌準則,當中包括必須在香港設立實體辦事處、最低持續資本不得低於2,500萬港元;若申請人在香港有重大市場佔有率,並涉及龐大的跨境支付服務,資本額要求可能較高。金管局亦可決定個別儲值支付產品可儲存的價值上限及每日交易限額上限。

持牌銀行將被視作已獲發牌地位,而非銀行儲值支付產品持牌人須將儲值金額與其他資金分開保存,儲值金額必須提供至少百分百的保障,方法包括由銀行提供擔保,或在銀行開立信託帳戶等;儲值金額只應投資於質素良好及高流動性的資產,投資計劃須事先與金管局商討。

政府亦建議建立零售支付系統指定制度,賦權金管局對重要的非儲值零售支付系統加強監管。諮詢文件同時建議引入刑事制裁,規定任何人若無牌經營,可被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五年;行使虛假資料,可被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業界表支持 料能達標

公眾諮詢期由即日起至八月二十二日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廖俊傑指,政府擬於今年暑假後,將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業界普遍支持加強監管。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稱,金管局提出對網上儲值支付服務作註冊規管,有助釐清外國公司在本港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規管架構。有網上支付服務業者指,業內對金管局提出監管建議並不擔心,認為對於來自內地與海外的網上支付服務的巨企而言,不難符合資本要求及獲金管局發牌。PayPal發言人稱,該公司對金管局的監管建議表示支持,會與金管局緊密合作,讓網上交易更安全及方便。

儲值支付產品諮詢文件建議概況

Q.哪類營運商須取得牌照?哪類毋須領牌?

A.所有多用途儲值支付產品,營運商一般須取得有關牌照,但若是單一用途儲值支付產品則毋須申領牌照,如連鎖咖啡店發出的儲值卡,以購買該連鎖咖啡店旗下咖啡店提供的食品等。

Q.對持牌者有何要求?

A.必須符合最低持續資本金2,500萬港元的要求,若金管局認為適合,或加入更多發牌條件,如提高最低資本金要求。

Q.若持牌者違規,有何民事及監管制裁?

A.監管制裁包括會暫停牌照、甚至撤銷牌照,罰款不多於1,000萬港元,或相當於已獲取利潤金額或避免損失金額的3倍,以較高者為準。

市民點睇?:支持當局規管

Catherine:「網上畀錢買嘢有一定風險,金管局可規管呢啲公司就最好。」

大公司有保障

KiKi:「我平時用PayPal較多,佢咁大間我覺都有保障,所以呢個新規例對我無咩影響。若有支付商唔肯登記,除非有第二間可代替,唔係會繼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