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短暫停牌 待明年中

港交所(00388)昨公布有關短暫停牌的諮詢總結,落實上市公司可在交易時段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並在刊發公告後至少30分鐘就可恢復交易,大大縮短現時需要停牌半日的做法。不過,由於涉及經紀行須大幅改動系統,港交所會將短暫停牌與其他主要市場基建項目同步推出,故短暫停牌將於二○一四年中之後才有機會推出。

有關諮詢共收到58份來自上市公司、專業及經紀組織等意見書,港交所指得到大多數支持。

最快30分鐘可恢復交易

根據諮詢總結,港交所可應上市公司的要求批准短暫停牌,讓其在交易時間內於「披露易」網站刊發內幕消息公告,而短暫停牌最長為兩個交易日。這是考慮到要給予發行人充足時間,以尋求董事批准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尤其是有些發行人的董事身在海外。二○一一年約有60%的停牌維持兩個交易日。現時澳洲和新加坡短暫停牌的最長時間分別為兩個及三個交易日。

公司在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後最少30分鐘始可恢復股份交易。30分鐘的短暫停牌不包括公司編製公告所用時間,因此公司在要求短暫停牌前須準備好其可供刊發的內幕消息公告。

由於實施短暫停牌影響性大,為減低投資者遺漏查閱內幕消息公告的風險,港交所會透過不同的渠道(包括「披露易」網站)在特設的資訊版頁提供如開始及結束短暫停牌的時間等資料。

經紀也需要大幅改動系統及運作安排,故港交所決定將短暫停牌與其他主要市場基建項目同步推出,其中一個考慮的方案是,將短暫停牌納入領航星交易平台基礎設施(如新一代交易系統)的計劃之內,以減省市場系統改動工作。短暫停牌不會在二○一四年中之前實施,港交所會另行公布有關實施時間表。

短暫停牌諮詢總結重點

‧公司在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後最少30分鐘始可恢復股份交易。任何復牌須於每小時的正點、15分、30分或45分開始。

‧短暫停牌結束後須有至少30分鐘交易時間(包括10分鐘競價交易時段及20分鐘持續交易),因此最後復牌時間為下午3時30分。

‧所有於短暫停牌前在證券市場輸入的買賣盤(包括證券及輪證),將由港交所於短暫停牌時自動取消。

‧短暫停牌最長為兩個交易日,如公司未能在最長時限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該短暫停牌將告失效並自動轉為「停牌」。

‧自動轉為「停牌」的公司須按現行的資訊發布安排,在登載時段(上午6時至8時半;中午12時至12時半;及下午4時15分至晚上11時)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其股份將於公告刊登後的交易時段復牌。